2010年乐清市招考聘用15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市编委批准的增人计划,2010年我市计划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符合招考条件的本市在职人员(所在单位经费性质高于或相同于招考单位的除外);
(二)具有乐清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条件放宽的见招考计划。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乐清市户籍含原籍和就业计划为乐清市(如计划在外地的亦可先予报考,聘用前再改派到乐清)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乐清市(如原籍乐清且持有户籍迁移证的亦可先予报考,聘用前再落实户籍)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0年乐清市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0年10月18日0时—2010年10月20日24时。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按报名系统流程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本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